各位會員們,
有鑒於近日各板的紛擾,有諸多會員對於我們委任『板主們』的管板方式多有疑義,甚至有不少檢舉來函給管理單位,投訴『板主們』不適任之理由與事證,經我們多次內部會議討論後,我們已擬定『板主管理辦法第一版』,希望各位會員未來對於板主管版方式有疑慮時,以一個正當正常方式來向我們舉證說明板主不適任事由,來替代目前使用『匿名』的謾罵吵架方式。
在此順帶說明有關於『匿名』功能:
『匿名』原本是讓會員們藉由比較有隱私的方式,討論自身不便公開的家務事感情事等等,若『匿名』功能已經變成會員們之間隱身來人身攻擊,嘲笑,諷刺等用途而不願意付文字責任,而讓各板漸漸失去原有設立的意義跟初衷,希望各位會員們都能一起維護這片討論天地,大家彼此互助互相關懷^^
『板主管理辦法第一版』
●當板主有下述其中一項情況,請直接提出檢舉,經查證屬實,即板主失職一案成立
一、板主違反官方規範(參與謾罵、發表人身攻擊言論)
二、板主未盡權利義務(未執行板規和未維護板面使其正常運作)
●當有下述情況,請先與板主溝通
一、板主有執法不公之情況(例如:自己文章因不明原因被刪除)
二、板主縱容他人違規(明顯違規文章上線或縱容謾罵言論卻不處理),坐視不管
當您發現板主在行政管理上,有執法不公的情況,請您先行與板主溝通,以取得合理說明與了解,有時,誤會常在雙方溝通不善的情況上發生。
若您「已與板主溝通後,仍未獲得合理答覆」,請您保留溝通過程相關資料(如截圖),並於申訴時一併提供,以方便裁定上的作業處理。到『客服中心』申訴後官方會介入調查,若查證屬實,將依此管理辦法對管理人員失職事項做出撤銷職務的裁定,官方管理單位擁有最終判斷權。板主經撤換後,會開放為期一週的板主報名徵選,徵選期間會由官方暫代板主職務。
※ 注意事項:在未與板主先溝通協調狀況下即提出檢舉申訴,官方會以不符合流程予以退回。若向板主提出溝通需求但板主在七日內無回應,您直接附上單方溝通未獲回應的資料即可。未檢附者,一概不受理。
2016/09/01 22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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